作者:韩桂君劳动者权益刑法保护完善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以保障民生视角重新关注劳动者权益,体现了关乎人民生活之尊严和幸福的重要价值理念,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当代刑法的保护对象不仅要超越保护单纯个人法益的目标,更要关注社会正义的实现。我国应增加关于劳动者权益侵犯的危险犯的刑法规范,预防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随着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所有劳动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社会保险制度发挥功能的基础保障,任何危及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都是刑法所要防范的,应增加社会保险诈骗罪;现代社会文明价值理念之一就是保护弱者,而儿童是弱者中的弱者,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家庭、社会、国家多方面提供保护机制,尽管劳动法禁止招用童工,却屡禁不止,应增加招用童工罪,从公共刑事惩罚方面增强劳动法规范的权威;劳动者团结起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的集体行动应予以刑事责任豁免;鉴于劳动权是宪法保护的劳动者基本权益,而任何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都会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运行秩序,因此,应在刑法典中专章规定侵犯劳动权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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