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立武劳动合同系统开发工程师婚姻状况登记本平等就业权超声检查歧视性就业促进法就业歧视劳动权利
摘要:案情简介原告李某2011年5月入职被告某公司担任软件系统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原告入职时填写的应聘登记本显示婚姻状况勾选为"未婚"。2011年12月16日,原告经超声检查诊断孕周12周4天。2012年1月10日,被告以原告违纪为由向原告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公司近期发现,你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隐瞒了已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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