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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三论

作者:葛建义大学生劳动关系勤工助学毕业实习

摘要:大学生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大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与高校之间的教育管理关系,不影响大学生在社会劳动中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大学生毕业实习不同于传统的教学实习,在性质上属于就业实习。大学生劳动关系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有关劳动立法应当合理确定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劳动事故伤害的工伤救济和劳动监察、仲裁程序的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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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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