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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

作者:钱叶芳; 王林清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隐蔽劳动关系从属性指标

摘要:从法律关系方面来看,我国出租车个体经营模式中存在的是劳动关系或民事关系;上海式公车公营模式中公司与司机之间是劳动关系;承包经营模式中公司与司机之间的承包(挂靠)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劳动关系。公车公营模式在司机待遇、服务质量以及劳资冲突等方面明显优于承包经营模式,因而,有必要探讨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判断指标,为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定位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放开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打破行政垄断;实行个体经营和公司经营双轨制;确立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之间的劳动关系,才能保证出租车行业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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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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