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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诚信协商机制的立法完善

作者:徐志强 皮艳玲集体协商诚信协商不当劳动行为行政救济

摘要:由于我国集体协商机制中诚信协商制度存在缺失,使得实践中协商过程严重的虚拟化,诚信协商立法还只是粗浅式、零散式的且缺乏对应的救济机制。在借鉴域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应当在未来《集体合同法》修改时确立诚信协商原则,并设置拒绝协商的不当劳动行为,同时应当完善我国劳动争议立法,建立专门性的行政救济,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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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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