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商榷:岗前培训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内容

作者:戴军章; 张振恺岗前培训劳动关系合同履行内容工资争议培训阶段实际操作

摘要:本刊2014年第7期《刊登的《岗前培训是劳动关系还是培训关系》一文(下称原文),分析了一起酒店与职工在培训期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二倍工资争议案件,该案最终认定岗前培训阶段为培训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原文对此认定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内容过于陈旧,实际操作中暴露较多问题,该案存在类似困扰。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