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建文劳动关系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工伤待遇营业执照劳动仲裁劳动管理
摘要:刘某于2007年9月被某公司招用为销售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为底薪1500元/月加激励酬金构成,后派到公司的某销售点担任负责人。随着公司的发展,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销售点,且招用的人员越来越多,公司于2008年4月要求各销售点负责人与其签订了《委托销售产品合同》,合同期限于2008年5月起至2012年5月止,并要求其各销售点负责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各销售点负责人成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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