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静寅年终奖金劳动合同生产经理考核成绩强制性规定考核办法发生效力劳动法律年薪制全额支付
摘要:孙某于2012年2月进入A公司任生产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年薪18万元,月发1万元,剩余6万元在年终进行考核后于次年6月发放。A公司经年终考核,评定孙某2013年的绩效成绩为75分,根据考核办法规定,应发剩余年薪为6万元×考核成绩百分比70%,即45000元,孙某表示异议,认为剩余年薪不同于年终奖金可以随意增减,应当按照约定的6万元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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