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娇; 李恩平商业秘密保护科技人才流动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构成要件经济利益保密措施
摘要: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类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两大类,并且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二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三是具有实用性(实用性),四是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措施性)。实践中,企业的工艺流程、采购资料、制作技术、机密图纸、产品营销规划、货物供应来源信息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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