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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劳动监察文书送达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任冠申民事诉讼法文书送达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基层组织见证人

摘要:文书送达是劳动保障监察实务中重要的一环,涉及到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否。一般情况下,文书能以邮寄、公告或直接的方式送达。但遇到受送达人不配合.需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在新民事诉讼法生效前,只能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而这种方式受见证人能否前来的影响较大,存在延误办案时机的可能性。新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后,新增了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留置送达,这为送达人员提供了便利。经实践发现,在运用这份“便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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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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