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显平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公司终止合同期满劳动仲裁2010年大学生张某
摘要:张某为应届毕业大学生,于20]0年7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2013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被公司终止合同,由于公司没有依法支付张某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张某在职期间没有休过年休假),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4天年休假的双倍工资(其中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5天,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天,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5天,2015年1刖日至6月30E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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