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63岁被解聘,应否享受补偿金?

作者:杨学友补偿金解聘享受2009年劳动合同养护工作合同约定社会保险

摘要:问:牛某于2009年7月1日与某学院签订了用工劳动合同时已经年界60岁。合同约定其专门从事学院花房及院内园林养护工作,月工资为1800元,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此前,其在另一家企业工作时,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9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