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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主张劳动权利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作者:肖兰总经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劳动权利独资子公司分配主张德国公司

摘要:案情简介 某包装公司系某德国公司在青岛设立的独资子公司,该母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德国人瑞纳。张某原系该包装公司的总经理,与公司订立了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开始执行后,公司将管理权移交给张某,但重要的决定需要德国总公司相关执行管理的人员议同后作出。同时约定:张某拥有每年20天的带薪年休假(不包括公共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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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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