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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吗?

作者:苏高文劳动合同村委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口头约定社会保险用工关系经济补偿

摘要:问:李师傅2011年来到某村委会担任电工,同时兼任了其他勤杂工,材委会没有与李师傅签订劳动合同,只口头约定月薪为800元,不办理社会保险。2012年12月,村委会解除了与李师傅的用工关系,没有给予经济补偿。李师傅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以村委会不受劳动法调整为由,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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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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