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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仲裁员释明权的行使

作者:龙伟释明权仲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009年外聘教师口头通知

摘要:周某,系某学院外聘教师,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第二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2011年7月,某学院口头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8月,周某向某学院发出《律师函》,声明学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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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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