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伟释明权仲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009年外聘教师口头通知
摘要:周某,系某学院外聘教师,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第二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2011年7月,某学院口头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8月,周某向某学院发出《律师函》,声明学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省级期刊
人气 751779 评论 72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0751 评论 58
人气 482897 评论 71
人气 461099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