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际林枣强县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欠薪工资拖欠劳动报酬部门负责人
摘要:2015年1月22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枣强县有关部门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随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经查,该案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涉及500多农民工,拖欠工资数额达1400多万元。本起工资拖欠案因涉及人数多、工资数额大,该县成立了县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牵头,县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处理小组。县领导指示,为了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顺利回家过年,由县财政先行垫付所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同时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尽快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核实,并监督发放;住建部门尽快对工程总量进行核算,同时对存在争议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求各部门主动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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