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合同期满终止后能否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作者:粟治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劳动仲裁部门劳动合同2009年医疗补助金

摘要:问:甲某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2月20日。2009年11月25日,甲在工作中受伤,某公司未为甲购买工伤保险,仅支付了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2010年12月5日,甲被鉴定为工伤伤残九级。2012年2月20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请问,甲现在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由公司支付—次陛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