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辉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违纪劳动者人力资源2010年入职培训案情简介
摘要:案情简介张某2010年2月底到某人力资源公司入职培训,5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2年4月30日止,岗位为电话营销,工作地点为某电信分局。2012年3月21日,某电信分局向人力资源公司发函,因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对通话时长弄虚作假,将其退回人力资源公司。3月25日,人力资源公司通知张某,因其严重违纪,劳动合同在4月30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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