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
摘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必要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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