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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自负”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作者:潘家永免责条款自负损伤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操作规程汽车维修违章操作

摘要:问:张某与某汽车维修部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害,一切后果自负。后张某维修小卡车固定油泵时,在没有检查清洗油泵的情况下,就对油泵进行电焊操作,不料电焊飞溅出来的火花点燃了油泵里残留的油料,引爆了还存有小部分油料的卡车油罐,结果炸伤张某。事故后,张某要求厂方为他申报工伤,厂方不同意,说张某是违章操作致伤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只能由张某自己承担后果。请问,劳动合同中的这一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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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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