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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法律应加入强制性规定

作者:狄煌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强制性

摘要:我国现有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中缺少必要的强制性规定,集体协商仍然要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难以做到依法正常启动。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应加入对集体协商的强制性规定,要坚持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等原则。为确保集体协商依法正常启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必须对回避和拒绝集体协商的责任方规定必要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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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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