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秀春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会计人民法院2008年2010年
摘要:某单位会计马某2008年7月4日在工作中受伤,被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10年4月26日该单位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中请,6月25日该市政府以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其后,该单位遂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了维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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