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胤规章制度属性合意
摘要:规章制度是组织性表达的合意,不仅体现了合意的本质,也因为其通过组织性表达的特别方式令这种合意具有了不同于契约的属性。企业作为一个由劳动者组成的组织体,劳动者进入时就自动接受了组织体的基本运行规则,这种意思表达是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达高度一致的;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企业的管理意志在受到法律内容规制和民主程序限制的双重调整下与劳动者形成合意。这种组织性合意的不断形成,是企业存在和运行的基本保证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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