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汽车驾驶员要件合意合作培训教练工作驾驶培训培训部
摘要:案情简介 案例一高某于2002年12月10日进入某汽车驾驶员培训部从事驾驶培训教练工作。2005年3月23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汽车驾驶员合作培训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培训协议书》)。双方约定,高某系该培训部名下一辆小型教练车的实际出资人,培训部同意高某使用该车辆以自主开设培训班、自主经营管理的方式与培训部合作培训驾驶员;高某应向培训部缴纳进场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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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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