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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消灭应以劳动权利义务是否实际行使和履行为标准

作者:徐剑劳动关系解除权利义务行为标准劳动争议案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司法实践认定标准

摘要:本刊今年第7期《劳动者提出辞职是否就意味劳动关系解除》一文作者.结合具体案例对司法实践中”长期两不找”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出于对既判案件的尊重.作者没有明确自己对于此类争议劳动关系消灭认定标准的看法。作者对于此类案件处理意见可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王某申请辞职,某大学自1993年5月不再向王某支付工资.可以推定某大学同意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认定双方已经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致意思表示。第二.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因王某在“两不找“期间没有提供劳动,其要求某大学补发1993年5月至2007年4月的工资和拖欠的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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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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