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剑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证据收集监察执法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行政证据案件事实行政机关
摘要:调查收集行政证据是行政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础和前提,直接涉及行政主体最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调查收集行政证据却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当前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的一个难题,以笔者多年从事行政争议应诉工作,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的作用有着切身的体会,劳动保障监察中收集用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赖的事实分为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因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既要收集实体法事实的证据,也要收集程序法事实的证据,这样才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