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社会保险试用期劳动合同技术员负责人单位劳资
摘要:2006年10月,小张应聘到某服装公司担任技术员,单位与小张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0天。工作后小张发现公司未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便找到劳资负责人要求办理。公司以小张在试用期内尚未正式聘用为由,不予办理。试用期内单位可以不用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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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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