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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的确立及权属

劳动关系调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权属就业岗位社区居民社会保险补贴

摘要: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指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就业岗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的期限内予以社会保险补贴。但对于这类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调整问题没有做出相关规定。本刊通过严某的工伤待遇争议案,对公益性岗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调整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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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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