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磊; 慕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经费就业能力烟台市政府补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
摘要:2006年,山东省烟台市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定期公布政府购买成果的培训项目。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实行“订单式”培训,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投标、考核中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按照采购招投标的步骤进行。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等单位,均可参考竞标工作。适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对象为: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城镇失业职工:享受失业待遇期满的就业困难群体(含符合规定条件的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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