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丽工伤纠纷法律思考建设工程合同司法实践法律地位劳务承包建筑工程
摘要:实践中,“清包人”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主要承担了建筑工程中的劳务承包。长期以来,“清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地位未得以明确,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清包人”与雇工之间拖欠报酬纠纷、工伤纠纷时,由于对“清包人”的内涵、法律地位认识不一,以致于对同种性质的纠纷在适用法律上不统一,导致审理结果上存在差异。因此,对“清包人”的内涵及法律地位进行界定的探讨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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