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玉平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劳动者生产经营合同文本文员
摘要: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在用工实践中十分普遍的现象。为了便于操作.用人单位常常在劳动合同文本中加入“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条款。实践中这一条款的法律效力引起了争议。本刊通过案例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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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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