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爱农中国工会社会主义性质劳动者企业合作者
摘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主体合作者。中国工会必须与时俱进地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劳动者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主体合作者的理念和地位,在生产关系上进一步解放劳动者;落实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上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在调整、完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从而逐步消除两极分化,积极构建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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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CN:11-536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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