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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交接属于劳动合同附随义务

作者:魏文彬; 段思丞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交接合同附随义务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劳动合同签订协议案情简介公司

摘要:案情简介刘某2016年3月到某公司担任高管,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28日。2018年1月28日劳动合同到期,申请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因刘某负责的工作比较庞杂,双方工作在合同期内尚未交接完毕,双方办理完毕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就剩余的工作交接签订协议一份。协议约定交接工作期间公司每月支付刘某费用5000元,刘某需在60日内将工作交接完毕,逾期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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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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