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峰; 刘文华包工制个人承包法律规制
摘要:'包工制'在改革开放后对于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层层发包、转包、分包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包工制'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损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主要根源。法律规制'包工制'下的个人承包用工,应当终结包工体制,形成包工头退出和劳动关系回归机制,弱化政策治理,强化立法治理,法治化综合治理,让建筑行业'农民工'真正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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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CN:11-389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以宣传劳动保障理论、政策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在全国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功的改革经验,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为己任;以改革理论与操作性问题研究、政策研究、工作研究为主要内容;坚持研究宏观劳动问题与微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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