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再谈在校生适用劳动法律问题

作者:钱炼 史策在校生劳动法法律问题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人员学生就业被申请人2009年

摘要:本刊2015年第1期刊登了林安民《在校生适用劳动法之探析》的文章,可以说,文章较为全面地从大学生实习的不同阶段作了分类分析,笔者不作赘述。但作为当年参与审理北京首例大学生就业案的(原文1—5案例)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人员,也破谈当时的审理思路和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基本案情:仲裁申请人刘某称2008年12月参加学校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并被某投资公司录用,2009年1月8日,正式上班并签订了1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5刖0日,被申请人未支付工资并以各种理由推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

《中国劳动》(CN:11-389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以宣传劳动保障理论、政策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在全国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功的改革经验,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为己任;以改革理论与操作性问题研究、政策研究、工作研究为主要内容;坚持研究宏观劳动问题与微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并重的原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