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法律适用时间分析

作者:李克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时间分析法律适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时效用人单位

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54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因该法在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尤其是仲裁时效延长,部分案件有条件仲裁终局的新规定,对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一方影响显著。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该法应以受理时间还是以争议发生时间作为新法的适用分界点存在不同理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

《中国劳动》(CN:11-389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以宣传劳动保障理论、政策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在全国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功的改革经验,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为己任;以改革理论与操作性问题研究、政策研究、工作研究为主要内容;坚持研究宏观劳动问题与微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并重的原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