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同制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劳动合同终止1991年1992年民用机场机场扩建合同期满部门协调保安员补助费国务院临时工
摘要:问:王某等10人原系农民,家住某民用机场附近,1991年底在机场扩建中被招为保安员,属农民合同制工人。次年初,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51日)。1996年年底合同期满时,机场向王某等发送了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按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发给了每人有关补助费1500元不等。应王某等人的恳求,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协调,机场同意作为临时工再留用王某等1年,双方为此续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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