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晔 陈默信赖义务忠实义务信托关系
摘要:受雇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其个人交易引发的利益冲突形态多样。大陆法系国家信托制度的本土化过程,常遇到与传统民法不兼容的矛盾。我国的信托制移植中发生了一定程度异变。目前有关基金经理个人交易之利益冲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而对此问题的法律研究又仅限描述性语言,本文将立足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探究法理基础,减少借鉴外国投资基金法规和理论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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