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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协定中技术法规和标准“强制性”区分要素——以美国—金枪鱼案(Ⅱ)为例

作者:李冬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

摘要:是否具有强制性是TBT协定中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关键区别。“美国—金枪鱼案(Ⅱ)”中出现了判定“强制性”的两种方法:形式主义解释路径和市场准入前提标准。本文认为,二者均以政府权力的行使作为出发点,但在政府权力行使到何种程度时争端措施便具有了强制性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前者采取弹性标准,认为应当根据案情个案审查;后者采取刚性标准,认为只有当政府行为禁止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时,该措施才具有强制性。相比之下,采取形式主义路径解释“强制性”,区分技术法规和标准,更有利于打击监管保护主义,同时也不会必然侵蚀国家监管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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