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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疑

作者:王登山工程价款结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提起诉讼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发包人结算方式

摘要:问: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发出招标公告,要求本次工程招标采用优惠率形式。承包人进行了投标,其投标函载明投标优惠比率为8.5%,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载明结算方式为以定额为基础扣除优惠率8.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固定价。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诉讼中,双方对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产生争议,发包人主张以施工合同作为结算依据,而承包人则主张以招投标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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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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