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工程再生资源产业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化工程农业废弃物
摘要:国家发改委日前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再生金属加工产业化工程、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产业化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农业废弃物和木材综合利用工程等六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重点工程既是鼓励社会投资、吸引外资和国家资金支持的导向标.又是国家制订优惠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工程将在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该负责人称,发改委制定了《指导意见》,这将是我国“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引导投资及决策重大项目的依据。《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一五”间的具体目标.还确定了以大宗短缺资源、战略性资源和贵重资源综合利用;以排放量大、存放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废弃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提高再生资源产业整体水平为重点来确定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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