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欣; 有悦; 朱爽; 余英琼备案管理互联网站cernet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详解非经营性信息产业部备案工作备案手续
摘要: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签发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即第33号令后,互联网站备案工作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该法令是在我国互联网站大量涌现,内容良莠不齐、急需监管的背景下提出的。第33号令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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