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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国司法上的学术节制原则

作者:申素平美国司法刘燕文学术自由巡回法院具体行政行为正当法律程序高等教育问题符合法律教育法制宪法权利

摘要:<正> 我国近年来发生的诸多案件,包括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曾昭玉诉教育部不作为案、王纯明诉南方冶金学院案等,都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审查介入高等教育问题的探讨。在刘燕文案中,既有人欢呼"司法的阳光照进了科学的殿堂",也有人批评司法干预了学术自由。在王纯明案中也有人提出,法院既然确认了被告不授予学位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确认了原告符合法律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那它能否直接判决被告授予原告学位?如果学校再次作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再次起诉的话,法院又将如何作出判决?现实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敏感而又棘手的问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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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法制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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