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建立地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探讨——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

作者:胡佳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模式保险险种承保机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效责任限额

摘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保护环境需要以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以及保险制度来支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被称为绿色保险。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环责险,其中"无锡模式"在风险防控与管理方面达到国际水准。江苏走在全国投保环责险前列。镇江市《2015年全市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指出:稳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文章将从建立镇江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模式、保险险种、承保机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效、责任限额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集体经济

《中国集体经济》(CN:11-39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集体经济》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期刊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龙源网、维普网全文收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