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友志建筑节能沈阳市辽宁标准建设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建筑项目质量标准节能改造
摘要:本刊讯 日前,沈阳市公布建筑节能新规,从今年10月1日起,沈阳市新建公共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节能65%标准;对在规定日期以后不按节能标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不予审批,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质量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沈阳市建委还将有计划地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各种可行的办法,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建筑功能质量和人居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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