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恭敏出口退税有色金属产品加工贸易出口贸易有色金属材料初级产品出口制造业行业装备水平制成品出口
摘要: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决定自9月15日起对出口退税进行调整。近一时期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再次降低有色金属材料出口退税和是否取消加工贸易的问题已尘埃落定。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有色金属的出口贸易,乃至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刊邀请行业有关方面专家对此进行分析和点评,以飨读者,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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