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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收购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收购活动中央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事项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力度过热现象规避风险通知主营业务

摘要:各中央企业: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投资过热现象,国家逐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在这过程中,中央企业的收购活动,特别是在涉及上述行业的收购活动中,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企业收购活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对被收购对象缺乏充分评估,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强等,少数企业还存在盲目扩张的倾向。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中央企业有关收购活动的监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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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属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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