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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金融主体有待布局

作者:尹靖霏农村金融金融主体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服务主体融资性合作金融组织新型金融担保基金担保投资

摘要: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进入投资增长期,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呼唤扎根农村的新型金融主体的参与。4月22日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可谓恰逢其时。相比于人们耳熟能详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意见》鼓励的众多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如农业各种投资基金、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农村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尚属新生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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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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