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克剑金融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金融业金融体系安全金融法律体系常务委员会
摘要:1995年,在中国金融业发展史上抒写了壮丽的一笔。为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保持币值的基本稳定,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转,为国家经济协调、稳步、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先后颁布了“五法”、“一决定”,即《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已基本确立,金融事业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这一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金融立法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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