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明美国金融业监管法律矫枉过正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分业经营财务欺诈金融监管
摘要:从历史上来看,美国重大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总是与危机的爆发紧密相连。1929~1933年大萧条之后出台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奠定了美国金融业近70年来分业经营的基础。2000年互联网泡沫的破灭以及2001年安然与世界通信的财务欺诈,直接催生了重塑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近两年时间后,奥巴马政府公布的名为《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基础》的改革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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